永久農田和一般耕地、基本農田的區別
農田指農業生產的用地、耕種的田地,主要分為永久農田(一般指永久基本農田)、一般耕地、基本農田。那么,永久基本農田和一般耕地、基本農田有哪些區別?
1、一般耕地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開發整理復墾地、休閑地、輪歇地草田輪作地;以種植農作物為主,間有零星果樹、桑樹或其他樹木的土地;平均每年保證收獲一季的已墾灘涂和海涂。耕地中還包括南方寬小于一米,北方寬小于兩米的溝、渠、路和田埂。耕地又可分為灌溉水田、望天田、水澆地、旱地和菜地五種。
2、基本農田
是按照一定時期人口和社會經濟發展對農產品的需求,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巨r田是耕地的一部分,而且主要是高產優質的那一部分耕地。一般來說,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耕地都是基本農田?;巨r田保護區是指為對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依照法定程序確定的特定保護區域。
3、永久基本農田
永久基本農田即對基本農田實行永久性保護,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此概念,永久基本農田既不是在原有基本農田中挑選的一定比例的優質基本農田,也不是永遠不能占用的基本農田?,F在的永久基本農田就是我們常說的基本農田。加上“永久”兩字,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高度重視,體現的是嚴格保護的態度。
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和管護,必須采取行政、法律、經濟、技術等綜合手段,加強管理,以實現永久基本農田的質量、數量、生態等全方面管護。
新《土地管理法》中的“基本農田”全部修改為“永久基本農田”,這個修改不是簡單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轉變。這樣的修改,體現了對基本農田永久保護這樣一個價值的理念。
2017中發4號文件提出,耕地是我國最為寶貴的資源,強調“兩個決不能”,已經確定的耕地紅線決不能突破,已經劃定的城市周邊永久基本農田決不能隨便占用。
新《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永久基本農田依法劃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永久性基本農田的使用。并要求在地塊內實施永久性基本農田,并嚴格納入數據庫。同時,原有的土地管理法要求所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必須將80%以上的耕地用于永久性基本農田??紤]到各省的耕地后備資源差異很大,新法已經過微調。固定比例由國務院根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情況確定,使本法規定更加切合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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