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料管理(參考目錄)
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資料管理
(參考目錄)
一、項目實施單位資料
(一)項目申報和批復資料
1、上級部門下達的任務文件。
2、鄉鎮申報材料。
3、區、縣(市)農業農村局申報材料,包括:申報文件、項目計劃備案報告、初步設計報告(縣、市兩級評審意見及修改完善情況統一裝訂其中)、施工圖等。
4、項目立項批復(市級批復),市級下達的項目投資和任務情況表等3張表格(蓋市級審核章有效)、項目計劃備案表(蓋市級審核章有效)、省級下達實施計劃文件,項目資金下達文件(中央、省、地方配套資金)。
(二)項目招投標資料
1、所有參建單位的招投標資料(要求裝訂成冊),包括招標文件、招標公告、投標文件、開標記錄、中標通知書等。
2、所有簽訂的合同文件。
(三)項目管理資料
1、項目實施單位成立項目實施領導小組或委托xx人負責項目實施管理的文件。
2、工程款支付申請、批復及支付憑證等。
3、各類會議紀要,各類檢查資料等。(要求整改的,必須有整改回復)
4、工程變更申請及批復。
5、工程延期申請及批復。
6、第三方質量檢測成果統計表及相關檢測報告。
7、工程量實測實量資料。(要求施工、監理、村委、鄉鎮,四方聯合對工程量進行實測實量,參與人員簽字并單位蓋章)
(四)項目驗收資料
1、完工驗收
(1)分部工程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2)完工驗收申請,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3)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工程監理工作報告,工程設計工作報告,工作建設管理工作報告。(驗收時須提供,可不存檔)
(4)竣工圖。
2、縣級初驗
(1)縣級初驗申請報告。
(2)項目審計報告。
(3)縣級初驗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4)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工程監理工作報告,工程設計工作報告,工作建設管理工作報告。(本次應按照審計結論進行修改,并存檔)
(5)項目公示情況相關資料。
(6)項目資產清單(區、縣(市)農業農村局與鄉鎮(街道)確認并移交)。
(7)項目區村委對工程量確認、對工程質量和績效目標的反饋材料,提交給項目實施單位。
(8)項目管護落實情況相關資料。
3、市級驗收
(1)市級驗收申請報告。
(2)市級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4、工程復驗
(1)工程復驗驗收結論。
(2)關于工程復驗時提出需要整改問題的整改回復。
二、監理單位資料
1、中標通知書和監理合同。
2、監理規劃及細則。
3、監理單位資質證書,監理人員資格證書。
4、工程開工申請及開工令。
5、施工技術方案申報及批復。至少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現場主要人員報驗、施工設備進場報驗、施工進度計劃報驗、材料/構配件進場報驗、施工前放樣測量報驗等。
6、砼澆筑申請及砼開倉令。
7、隱蔽工程驗收、機械設備試運行記錄。
8、監理平行檢測成果統計表及相關檢測報告。
9、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外觀質量評定表。
10、監理月報。
11、監理單位安全臺賬。至少包括:安全會議、現場安全檢查紀要及回復等。
12、會議紀要。
13、監理通知及回復。
14、工程變更聯系單及批復。
15、工程款支付申請、批復及支付憑證等。
16、工程量實測實量資料(施工、監理單位日常測量記錄或工程量簽證單,可以用四方聯合測量單代替)。
17、完工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18、縣級初驗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19、工程監理工作報告。
20、監理日志。(樁基礎澆筑等重要部位應有監理旁站記錄)
21、每條渠道、機耕路等施工前、中、后的照片。(要求從同一角度拍攝,整理為電子存檔)
三、施工單位資料
1、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合同。
2、施工技術方案申報及批復。至少包括: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單位現場主要人員報驗、施工設備進場報驗、施工進度計劃報驗、材料/構配件進場報驗、施工前放樣測量報驗等。
3、工程開工申請及開工令。
4、分部工程、單元工程劃分表,并按照單元工程、分部工程進行質量評定的全套表格。
5、施工過程中,關于工序報驗、計劃調整(人員、設備、材料、進度等方面)、隱蔽工程驗收、機械設備試運行等所有需要向監理單位申報及取得的監理批復。
6、施工單位原材料及中間產品檢測成果統計表及相關檢測報告。
7、分部工程、單位工程質量評定表,單位工程外觀質量評定表。
8、施工月報。
9、監理單位安全臺賬。至少包括: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安全會議、現場安全檢查紀要及回復等。
10、會議紀要。
11、各類整改通知及回復。
12、工程變更聯系單及批復。
13、工程款支付申請、批復及支付憑證等。
14、竣工圖。
15、工程量實測實量資料(施工、監理單位日常測量記錄或工程量簽證單,可以用四方聯合測量單代替)。
16、完工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17、縣級初驗驗收結論及配套驗收報告。
18、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報告。
19、施工日記。
20、工程造價審計送審材料。
備注:
1、項目歸檔資料提供一份給區、縣(市)農業農村局存檔,要求全部為原件。其余需要存檔單位按實際需求留存。
2、歸檔資料必須確保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邏輯性。
3、常用表格可參照水利工程施工監理常用表格,水利工程驗收法人結論及鑒定書,水利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表。